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關于印發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的通知》答記者問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引導金融租賃公司聚焦主責主業,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原則,更好發揮特色化功能,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印發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3年10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范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金規〔2023〕8號,以下簡稱8號文),初步明確了金融租賃公司鼓勵清單和負面清單范圍,列舉了鼓勵探索發展的重點業務領域,并將古玩玉石、字畫、辦公桌椅、報刊書架、低值易耗品以及乘用車之外的消費品作為禁止性業務領域。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強化租賃業務發展正向引導,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發揮專業優勢,做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五篇大文章”,金融監管總局在8號文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通知》,引導金融租賃公司根據國家重大戰略優化業務規劃,調整業務結構,傾斜資源推動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通知》主要包括正文及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以下簡稱鼓勵清單)、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以下簡稱正面清單)三項附件,具體內容如下:

  《通知》正文明確了相關清單的上位法依據和與時俱進更新調整機制,同時要求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根據清單完善內部準入要求,調整業務規劃,跟蹤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并定期報送清單落實情況等。

  鼓勵清單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將農林牧漁、新能源、醫藥、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個產業中的農業機械、風電光伏、光熱發電、醫藥研發、船舶等重要設備和重大技術裝備納入鼓勵清單范圍。負面清單重申了8號文中的禁止性業務領域要求,并明確新老劃斷原則,妥善處置存量業務。正面清單則是在《金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管理辦法》(銀保監辦發〔2021〕143號)第三條規定的租賃物范圍基礎上,結合前期部分金融租賃公司試點開展項目公司集成電路融資租賃業務經驗成效,增加了集成電路和算力中心設備,以更好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算力基礎設施發展。

  三、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圍繞《通知》落實開展哪些工作?

  一是強化監管引領。金融監管總局將建立健全統計監測制度,優化監管評級體系,將金融租賃公司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測和監管評級評價工作。各金融監管局要加強對金融租賃公司的督促指導,對落實不到位、執行走偏等問題及時糾正。

  二是鼓勵經驗交流。金融監管總局將指導各金融監管局、行業協會加強調查研究,組織金融租賃公司溝通交流,及時總結并反饋良好做法和意見建議,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三是與時俱進做好政策更新。金融監管總局將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行業主管部門溝通銜接,密切跟蹤國家產業政策調整變化,及時更新清單內容。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的通知

  金辦發〔2024〕91號

  各金融監管局:

  為引導金融租賃公司行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優化業務方向和業務結構,更好發揮專業化、特色化金融功能,為企業提供“融物+融資”金融服務,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制定了《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以下簡稱鼓勵清單)、《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和《金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以下簡稱正面清單),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金融租賃公司要立足功能定位和自身稟賦,根據鼓勵清單調整業務規劃,支持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的重要通用設備和重大技術裝備需求,助力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同時,要及時跟蹤研判行業發展趨勢,避免盲目投資導致產業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

  二、金融租賃公司要嚴格執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合規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2〕12號)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范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金規〔2023〕8號)關于禁止性業務領域的相關規定。存量相關業務自然結清,不得展期或續作。

  三、金融租賃公司要按照《金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管理辦法》(銀保監辦發〔2021〕143號)第三條規定,對所設立的項目公司租賃物范圍實施正面清單管理。金融租賃公司專業子公司設立的項目公司租賃物范圍,應當符合專業子公司特定業務領域或特定業務模式。

  四、金融租賃公司要按照清單內容,結合實際,完善業務準入相關制度,充分發揮鼓勵清單和負面清單的導向作用。金融租賃公司每年應當定期向屬地金融監管局報告鼓勵清單落實情況。對于積極落實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各金融監管局要納入監管評級考量。

  五、金融監管總局將根據國家政策導向、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和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情況,適時對清單進行更新和調整,并通過金融監管總局網站對外公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4年8月16日

 。ù思l至金融監管分局和轄內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

序號

產業

重點支持類別

1

農林牧漁業

農業機械、耕種及養殖設備、初加工機械、漁船、網箱養殖機械、養殖工船及船式海上養殖設備

2

煤炭

煤礦智能化技術裝備、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掘進機、采煤機、液壓支架、提升機

3

電力

儲能設備、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新型電力系統裝備、超超臨界和背壓機組、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

4

新能源

風電光伏及光熱發電設備、生物質發電設備、氫能設備、新能源產線設備、地熱能發電和供暖設備、儲能設備設施、換電站以及各類新能源項目開發相關設備

5

核能

核能設備

6

石油、天然氣

陸地深層/深水/頁巖油氣勘探開發設備、綜合油氣開發利用設備、CCUS促進原油綠色低碳開發相關設備、海工設備、固井裝備、壓裂裝備、鉆采裝備、油管作業裝備、工程機械、煉化設備、油氣管道工程施工裝備

7

鋼鐵

氫冶金、低碳冶金、潔凈鋼冶煉、智能制造、固廢資源綜合利用相關裝備以及先進電爐、特種冶煉、高端檢測、薄帶鑄軋、高效軋制相關裝備

8

石化化工

化工新材料、精細化工生產線、新型煉化技術設備、節能環保裝備、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生產線、煉油項目配套設備、煉廠改造升級設備

9

醫藥

研發生產所需的儀器設備及生產設備

10

機械

全部設備

11

城市軌道交通裝備

信號設備、通信設備、列車

12

汽車

汽車、動力電池

13

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

船舶、動力電池、海洋工程設備

14

航空航天

國產航空器、發動機

15

輕工

“以竹代塑”生產設備

16

鐵路

動車組、機車、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綠色智能鐵路設備、牽引動力設備、電氣化設備、通訊設備、制動設備、供電設備

17

水運

智慧水運設備、港口設備、電設備、船舶受電設施、LNG存儲及加注設備、電動船充換電設備、港口自動化設備、水上安全監管設備、救助設備、碼頭油氣回收設備

18

航空運輸

航空油料存儲及加注設備、通訊導航監視氣象設備、航空網絡設備、貨運裝備、機場配套設備

19

信息產業

算力中心設備、集成電路

20

現代物流業

貨車、叉車、分揀機、堆垛機、提升機

21

郵政業

分揀設備、冷鏈設備、倉儲設備、安檢設備、無人機

22

衛生健康

高壓氧艙等醫類器械及設備

23

養老與托育服務

老齡化輔助設備

24

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

脫硫脫硝除塵裝備、垃圾處理設備、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和高效利用設備、廢棄物回收處理成套裝備

25

人工智能

電信設備、監控設備、數據中心設備

26

智能制造

機器人及集成系統、智能物流裝備

27

工業母機

減材制造裝備、等材制造裝備和增材制造裝備

  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負面清單

禁止范圍

構筑物

古玩玉石、字畫、辦公桌椅、報刊書架、低值易耗品

消費品(不含乘用車)

  金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

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

租賃物范圍

航空器(含發動機)

船舶

集裝箱

海洋工程結構物

工程機械

車輛

算力中心設備

集成電路